• 扬州出台楼市调控新政
  • 资讯类型:城市规划  /  发布时间:2017-04-12  /  浏览:187 次  /  

去年年底以来,扬州楼市异常火爆。4月11日,扬州政府网发布“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”,按照“房子是用来住的,不是用来炒的”总体定位,即日起推出“商品房转让年限限制”等重磅措施。

通知加强对商品住宅用地成交价格的控制。按照地块确定土地出让条件和建设要求,明确地块公建配套,合理设置商品住宅用地的挂牌起始价、指导价和最高限价;当土地竞拍达到指导价时,将住房销售模式由预售改为现房销售,当土地竞拍达到最高限价时,中止现场竞价,对有意继续竞价的企业采用现场摇号方式确定中拍人。

对已购商品住房的转让年限作出限制。通知要求,在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二套住房及以上、非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拥有第一套住房及以上的,自取得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书》未满2年的,不得上市交易。公证机关不得办理协议手续。

通知要求,市房管部门在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后,1年内不得办理购房人变更手续;已撤销备案合同的商品住房,1年内不得再次办理合同备案手续。

业内人士向现代快报记者表示,简单来说,就是外地人在扬州购买的一套房,不满两年不能买卖,本地人拥有两套住房的,不满两年不能买卖;本地人只有一套房的,不满两年也可以买卖。在这位业内人士看来,新政对外地炒房者将起到限制作用,“两年之内不能卖,炒房可能真要炒成房东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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