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县交警大队对机动车限行禁行进行宣传
  • 资讯类型:城市规划  /  发布时间:2017-12-21  /  浏览:852 次  /  

 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30天会议精神,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,持续改善我县空气质量,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我县根据辖区实际,决定自12月7日0时开始至12月31日24时,对城区道路和国省道实施机动车禁行限行。
   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深入到城区主要路口和国省道沿线及大罗、山头等超限站点,向市民和过往驾驶员广泛宣传机动车限行禁行,并向过往车辆驾驶员发放县政府限行禁行的通告,宣传车辆限行法规。
    此次限行区域为G230(汝南正阳交界—赵庄路口—中心庙—王勿桥)、S226(宋店—新高中路口—赵庄路口—正大路—吕河乡夏庄向东)、S213(付寨—正大路口—正陡路口—陡沟)、S333(熊寨—县城—汝南埠)、S218(寒冻—中心庙—正大路口—大林)、S533(岳城—西严店—王勿桥)六条国、省干线公路。
    在限行时段限行区域内,对进入的所有货运机动车,实行单双号行驶。具体为: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在单日上路行驶;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在双日上路行驶;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,以车牌号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。
    禁行区域为城区真阳大道以北、慎东路以西、北护城河路以南、君乐宝大道以东( 不包含上述道路)的区域范围内;其中:慎东路县畜牧局至真阳大道段道路禁行,汝河路天龙大酒店至真阳大道段道路禁行,北护城河路西段向慎西路南段道路禁行。
    禁行对象是24小时禁止货运车辆及农用车、机动三轮车等冒黑烟高污染车辆驶入上述区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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